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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天商标观点:谈谈“傍名牌”

时间: 2015-04-29 12:58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铭天 点击:

一直以来,“打擦边球”傍名牌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屡禁不止,很多企业因自身知名品牌“被傍”、“被抢”而“头疼”不已,并为保护自身商标进行“反傍”行动耗费了大量的财力与精力。但近日,企业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铭天知识产权律师说的这一好消息,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对大规模抢注商标的行为进行了特别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大量申请注册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缺乏正当理由申请大量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商标法相关规定不予注册或者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这一规定对商标“傍名牌”行为、商标抢注行为可谓是一剂强行针。

因“傍名牌”行为能够窃取消费者的信任,盗用知名品牌影响力,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名牌企业生产的,从而达到扩大销路,以极小的成本获得较高利润的目的,一度出现了大量采取此方式进行获利的现象,并促使很多企业或自然人成为职业“炒标”人,专职从事该类行为。而上述意见稿的规定对职业“炒标”人的行为进行打击也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虽然,上述规定未施行仍在征求意见中,但国家及社会对“傍名牌”、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行动势在必行。未来,“傍名牌”行为、“恶意抢注”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其实,客观的说 “傍名牌”或“恶意抢标”的行为人进行“傍、抢”的行为同样面临着风险,有时会搞到“两败惧伤”的到步。

商标的作用是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而享有商标专用权或在先权利,名牌则是以商标为基础,凭借商品良好的质量和信誉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与忠诚,最终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

可见,知名品牌的精髓还在于商品的品质,而“傍名牌”者、“抢注商标”的行为人仅是为了获取短期利润,无视商品的质量,常常会以次充好,骗取消费者,而这必然造成消费者对“真”、“假”品牌都不信任,均不选购,最终“傍名牌”者也无牌可傍。从这一角度来说,“傍名牌”者的利润也是短暂的,更为严重的是,视“傍名牌”者行为的情节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面临牢获之灾。这种后果,“傍名牌”者一定是不愿承受的。

另外,“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人还面临另一种风险。“恶意抢注”往往利用法律制度不完善之处,抢先在很多不同类别商品类目,恶意抢注与知名品牌相同商标。即使,恶意申请的商标侥幸初审公告,知名品牌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也会申请异议、无效宣告等行政程序保护其商标权利,甚至提起行政诉讼。而“恶意抢注”者也必然要对商标权人的各个程序作出相应的答辩,最终,恶意申请的商标会经过长达几年的时间也不一定能够注册下来,这期间,“恶意抢注”者所花的时间和精力应该也不会少吧。

所以,铭天知识产权律师,在这里提醒有“傍名牌”或“恶意抢注”想法者尽快放弃,这是一条“不归路”,损人不利己。

“傍名牌”“恶意抢注”商标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导致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遭到破坏。因此,铭天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反傍”行动需要全民参与,才能更有力维护知名品牌的商标权益及社会公众利益。

原创:铭天知识产权

来源:www.ming-t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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